数字产业集群试点DID(2000-2025)

数据简介

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,数字产业集群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与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。科技部分别于2013年、2014年和2017年认定共61个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,主导产业涵盖信息技术、数字新媒体和数字安防等领域。

本文借鉴师磊等(2025)发表于《中国工业经济》的研究思路,以科技部公布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名单为基础,参照陶长琪和丁煜(2022)构建的数字经济关键词词库,从中系统识别并筛选出具有明显数字产业属性的集群试点,最终得到24个数字产业集群。在此基础上,将试点名单分别与地级市、区县及A股上市公司注册地进行匹配,构建城市、区县和上市公司三个层面的DID数据:若某地级市或区县属于数字产业集群示范试点地区,则自试点当年及以后年份赋值为1,否则为0;上市公司层面则依据其注册地是否属于试点地区进行相应赋值。该数据可为数字产业集群政策效应评估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及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等研究提供准自然实验支撑。

数据示例

1、地级市,7722样本量

2、上市公司,73615样本量

3、区县,74022样本量

参考文献

[1]张学志,何祺,钟昊.数字产业集群政策如何影响企业关键数字技术转移——基于技术应用成本的视角[J].经济管理,2026,48(5):103-126.DOI:10.19616/j.cnki.bmj.2026.05.005.

[2]陶长琪,丁煜.数字经济政策如何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——基于适宜性供给的视角[J].当代财经,2022,(3):16-27.

[3]师磊,阳镇,钱贵明.数字产业集群政策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式创新[J].中国工业经济,2025,(1):100-117.DOI:10.19581/j.cnki.ciejournal.2025.01.006.

(原始数据来源:科技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