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市公司-校企联合创新(00-2025)

数据简介

本数据主要参考宋建等(2026)《产教融合能否激励校企联合创新——来自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的证据》关于校企联合创新及合作模式的测度思路,基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专利申请信息,构建企业-年度层面的校企联合创新指标。数据覆盖2000-2025年,共包含5817家企业、73805个企业-年度观测。原始专利来源于incoPat数据库,并依据CNIPA进行补充。

专利识别以申请年份归集;同一专利涉及多家上市公司时,各公司分别计入一次,以原始申请人而非当前权利人识别合作关系。对申请人名称进行全半角、括号和空格标准化,拆分多个共同申请人并去除重复名称,再结合机构识别字典区分企业、学校、科研单位及属性待核机构。只有同时存在企业与已识别学校或科研单位、且至少具有两个不同申请人的专利,才计入主口径联合申请;仅企业之间的合作不计入。本次形成81816条公司—联合申请记录。三项指标均按对应申请件数加1取自然对数。

(1)“校企联合创新”为核心指标,统计企业(含子公司)与学校或科研单位共同申请的不限类型专利,可包含其他共同申请主体;

(2)“企业与学校联合创新”为稳健性指标,限定申请人仅由企业(含子公司)与学校构成,不含科研单位、个人等其他主体,专利类型不限;

(3)“校企联合发明创新”为稳健性指标,合作主体范围与核心指标一致,但专利类型仅限来源记录中的“发明申请”。

同时,合作模式按照同一企业、同一年度的独立申请与联合申请技术空间重叠程度划分。首先从公司及子公司专利中识别“唯一申请人且该申请人为企业”的独立申请,再分别提取独立申请和主口径联合申请的全部IPC分类号,以前4位IPC小类构建专利数量频数向量;同一件申请在同一小类内只计一次,跨小类可分别计入。随后计算两类向量的余弦相似度,即向量点积除以两类向量模长的乘积。相似度≥0.7时,“替代型联合创新”取1;相似度≤0.4时,“互补型联合创新”取1;满足有效计算条件但不达到对应阈值时,该项取0。稳健性指标分别将替代型阈值调整为≥0.6、互补型阈值调整为≤0.3。同时提供完整IPC小组层面的相似度作为过程变量中的补充测度。本次共有11426个企业年度可以计算IPC小类相似度,其中替代型1647个、互补型7075个、中间区间2704个;采用稳健阈值后,替代型为2431个、互补型为6072个。

特别注意:零值主要是因为企业当年没有符合统计口径的校企联合专利申请,或其申请不满足合作主体、专利类型等识别条件。宋建等(2026)附录D的描述性统计也显示,三项联合创新指标的中位数均为0;根据文献作者提供的原始数据计算,“校企联合创新”“企业与学校联合创新”和“校企联合发明创新”的零值占比分别为94.67%、95.44%和95.20%;本数据对应占比分别为83.67%、85.18%和85.81%,均低于文献样本,因此,此类指标存在大量零值属于正常的分布现象。

数据示例

(原始数据来源:incoPat、CNIPA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