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、地级市数据知识产权试点DID(2000-2025)

数据简介

2022年11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启动了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,明确将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以及深圳列为试点地区,试点时间跨度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。至2023年12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又进一步确定了第二批试点地区,在首批8个试点地区的基础上,新增了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安徽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贵州和陕西,第二批试点的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。

数据示例

省级层面416条,地级市层面7722条